工人為討薪訴上法庭 法庭采納電話錄音為證改判
2012/11/5 21:57:25 點擊:
工人為討薪訴上法庭 法庭采納電話錄音為證改判
本報訊 (記者陳俊杰 通訊員高志海)因為一段電話錄音,民工小徐討回了被拖欠的勞務費。近日,二中院審結此案。
2001年9月,小徐、小安等4人被楊某雇用,在西三旗、清河、馬甸等工地拉運渣土。但是干完活之后,楊某只付給了他們部分勞務費,而剩余的遲遲不給。為此小徐等4人將楊某告上法院。
小徐向法院提交了4次與楊某的通話錄音,在錄音中,楊某承認確實拖欠了72245元。但是,楊某卻說自己不與小徐等人存在勞務關系,電話錄音中其實是出于同情心。因此一審法院認為錄音證據不足以證明事實,駁回了小徐等人訴訟請求。小徐等人向二中院提起上訴。
二中院認為,根據電話錄音證據及證人證言和雙方當事人陳述,可以認定楊某尚欠小徐等人勞務費72245元未付的事實。據此,二中院改判楊某支付拖欠費用。
宣判后,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從二審判決,楊某承認了欠款事實。
據介紹,這是二中法院首次根據錄音證據為雇工維護了合法權益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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